標題:為給兒子買房 父親鋌而走險搶銀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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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#發(fā)表于:2011-03-28 14:16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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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給兒子買房 父親鋌而走險搶銀行
今年元月10日早晨,盱眙縣農村合作銀行十里營支行發(fā)生劫案,一持棍男襲擊銀行值班人員,將運鈔車剛剛送來的解款箱搶走,箱內有59萬現(xiàn)金,此案在發(fā)生72天后終于成功告破。
犯罪嫌疑人毛某,47歲,盱眙縣本地人。盱眙“1.10”特大搶劫銀行案專案組成員、盱眙公安局副局長披露案件細節(jié)。 為給婚齡兒子買個房子鋌而走險 記者:毛某的作案動機是什么? 副局長:交待自己作案動機時,毛某表示搶銀行是為了給兒子買房。因為妻子有病在身,喪失勞動能力,毛某家較為貧困。毛某的兒子今年 23歲,已經到了結婚的年齡。然而毛某的打工收入只夠維持家人的溫飽。七想八想之下,毛某遂預謀搶銀行替兒子買房子。 記:一般人都知道銀行戒備森嚴,而且搶銀行性質惡劣。他為什么會選擇銀行作案? 副局長:去年上半年,毛某就租住在案發(fā)銀行的對面。在此地,毛某一家住了一年多時間,因而對銀行的工作流程和當地的環(huán)境非常熟悉。而且案發(fā)地地處城鄉(xiāng)接合部,當地又在拆遷,毛某認為是很好的掩護。 連翻兩道近3米高圍墻進入銀行 記:具體案發(fā)經過是怎樣的?他為什么一根木棍就能得手? 副局長:元月10日凌晨4點,毛某拿著一根木棍,連翻兩道圍墻進入銀行的后院——先是翻過銀行隔壁工廠的2.5米高的圍墻進入工廠內,然后又借力工廠的水池,翻過信用社2.9米高的圍墻。進入銀行后院后,毛某貓在二樓等待作案時機。此時,銀行唯一的值班人員蔣某在一樓值班室。 天快亮時,毛某偷偷下到一樓營業(yè)部,準備在營業(yè)部作案,看到營業(yè)部較為狹窄,拉開后門準備重新選擇作案地點時,剛好和解款回來的蔣某面對面。毛某揮棍就打蔣某,搶得解款箱后,毛某按原路線逃離。 專門租一間房屋存放59萬贓款 記:得手后,毛某如何處理59萬元的巨款的? 副局長:得手后,毛某騎著電動車逃竄。一口氣跑了好幾公里,后毛某選擇一個僻靜處,將解款箱砸開。把現(xiàn)金分裝在電動車的后備箱和車座下面,然后匆匆騎車回工廠報到,想制造案發(fā)當天他還在工廠上班的假象。在工廠報到之后,毛某之所以請假兩小時,就是為了處理作案時穿的衣服和工具。當天晚上9點下班后,毛某瞞著妻子、兒子,把自己一個人鎖在廚房,開始清點贓款。隨后,毛某為了存放贓款,又在別處專門租了一間房子,用箱子把搶來的錢運到此處存放。根據毛某的交待,民警在此地查獲被劫贓款30余萬元。 得手后疑犯一直正常上班 記:案發(fā)后,朱某為何一直呆在盱眙正常上班?常人理解中,他此時應該外逃了。 副局長:整個作案情況,他一直死死瞞著,包括他的妻子、兒子都不知情。偵破過程中,毛某打工所在廠的廠長得知此事后都不敢相信,據他說毛在工廠表現(xiàn)一直很好,人特別老實,而且還是班組長。之所以不敢出逃,我們判斷毛某是擔心自己出逃了反倒暴露了自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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